新闻中心
2022-03-14
第一,取消测试间隔时间的要求。
以往人工测试资源有限,有“两次测试间隔应不少于3个月”的规定。随着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推进,目前通过计算机辅助测试和信息化管理大大提高了效率,间隔期已经没有存在的必要,本次修订予以删除。
第二,增加电子证书相关规定。
根据电子证照的有关国家标准,明确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取消测试工作“属地管理”的规定。
为减轻应试人因测试需要往返异地而增加的负担,将原来的“属地管理”修改为“应试人可根据实际需要,就近就便选择测试机构报名参加测试”。
第四,增加特殊人群参加测试的规定。
明确视障、听障人员参加测试的,省级测试机构应积极组织、提供便利,测试服务更有温度。
第五,明确港澳台人员和外籍人员参加测试要求。
规定在境内学习、工作或生活3个月及以上的港澳台人员和外籍人员可自愿申请参加测试。
——摘自“教育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就《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答记者问”一文
“由省级语言文字工作办事机构变为国家测试机构”,说明“将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颁发机构由省级语言文字工作办事机构变更为国家测试机构,进一步强化专业测试的统一性和权威性。”
——摘自“教育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就《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答记者问”一文
http://www.moe.gov.cn
http://www.moe.gov.cn/srcsite/A02/s5911/moe_621/202112/t20211209_585976.html
服务专线:15805167660、电话:025-66016550、QQ:1020229912、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大桥北路1号华侨广场10层
Copyright © 2022 江苏文曲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苏ICP备2022047268号